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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和田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200人公告

和田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017-06-30

1、拟招募人选根据招募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服从安排者不予招募。

2、8月中旬。体检由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招募人选名单通过和田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及各县市人社局张贴公示等途径,并将公示无异议拟招募人员的资料上报自治区审核。

4、岗前培训工作由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集中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 5 天。

5、培训结束后,由地区统一派遣招募人员到服务单位,并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新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服务单位落实好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相关事宜。

三、待遇和保障

(一)2017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35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从各县(市)就业专项资金中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购买。各县市也可结合实际为“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继续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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