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2017年8月12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 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7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8月下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按照要求持《2017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教育、农业、水利、卫生、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9月1日全部上岗。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16年8月25日前完成,9月1日全部上岗。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