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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夏三支一扶考试公告(3000人)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17-06-19

(三)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下达各市、县(区)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4日-11日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须在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时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组织体检,并于8月29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确定,并于8月18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15日前完成补录工作。

4、公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培训

按照人社部发〔2016〕41号通知要求,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将对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岗中脱产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正式到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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