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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1500人)

湖北毕业生就业网 2017-05-31

(七)体检和岗前培训

7月中旬,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调剂。

(八)选派到岗

8月上旬,招募对象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策

(一)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

2、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政策

1、公务员定向考录。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吸纳。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考核聘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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