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
面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面试时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面试地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后百分制)×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如实填写《2017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招募人员审批表》(见附件4)后,由报考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加盖公章。
(十一)公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拟招募人选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招募人员,并统一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十二)签订协议( 9月 )
招募录取通知下发一个星期内,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十三)正式上岗
考生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一周内到岗。
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