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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事业单位(含原振兴计划)招聘3877人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04-25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各市拟聘人员名单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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