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认真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4月1日-4月21日)
1.资格审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审查结果将通过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公布。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核。一是毕业生须下载《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表》(附件2)、《三明市2017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考核办法》(附件3)和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院校考核,毕业生所在院校依据考核办法审核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按照《考核办法》基本分和加分评定标准给毕业生公正评分,签署考核意见并盖章。《考核表》和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由报名毕业生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以便统一审核评分。
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四)确定派遣人选(4月下旬—6月中旬)
1.审核确认。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在院校考核的基础上,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考核分数由高到低、招募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意后,于5月20日前通过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向社会公布。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考核分数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5月31日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另行通知。
3.人选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
(五)岗前培训和派遣(6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