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的渊源的分类?
从目前法学界的学说来看,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两大种类:
正式渊源即由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所形成的法的渊源,也就是各种成文法;
非正式渊源即由一些散见的不成文的规范,如习惯、判例、政策等。
(3)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哪些?
宪法: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法律:本处所提的法律,是狭义概念范畴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大种类。
行政法规:这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由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2015年立法法对于此进行了一部分的修改,具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等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