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备考技巧 > 公基 > 法律 >

2017甘肃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共同犯罪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4-05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三支备考资料,了解更多三支考试资讯,找到更多三支志同好友,获得更多三支课程请点击下方加群:
全国三支群:244940063 甘肃三支群:512691406 江西三支群:307610981 安徽三支群:333278408
山东三支群:347636760 吉林三支群:188632387 河南三支群:369584825  

综合基础知识的考察中,刑法尽管考察的不多,但共同犯罪一直都是刑法学习的一个难点,很多区县的考试都喜欢在共同犯罪中设点考察。今天我们就来辨析一下共同犯罪的知识点和考察形式。

共同犯罪的概念表述的很简单,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中可分析出构考试顺利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主体条件。即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②客观条件。即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③主观条件。即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一方故意另一方过失或者双方均为过失的,不构考试顺利同犯罪。即两个人都要具备相应的年龄和能力,这与我们前面学过的犯罪主体遥相呼应,两个12岁的小孩共同杀人,算不算共同犯罪呢?两个15岁的小孩共同盗窃,算不算共同犯罪?都是不算的,因为都没有达到相应的责任年龄。并且要正确理解“共同的”,这里要区分共同犯罪和同时犯,即碰巧同时故意针对同一个人或同一犯罪客体犯罪,这样算不算共同犯罪?也不算,因为我们要强调共同犯罪人之间要有主观上的意思联络。

那我们来看一道题,医生想要杀死一个病患,把毒药调好后放入针筒,交给不知情的护士,护士给病患注射后,病患死亡。医生和护士是共同犯罪么?答案为不是,因为护士没有犯罪故意,也没有与医生主观上的意思联络。

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中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并对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