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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行政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是否特定: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适用对象不特定,可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性。
行政征收:强制无偿。税、费等。
行政征用:适当补偿。
行政确认:技术鉴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行政确权书(房产证、结婚证等)
行政奖励:做出贡献后,可精神奖励。
行政给付:常为救济,不可精神给付。
行政补偿:行政主体合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行政赔偿:行政主体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考点二】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不一定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也不一定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分为两类:
一、职权性行政主体
本身都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三类:一般行政机关(政府)、专门行政机关(部门)、派出行政机关(省派行政公署、县派区公所、区派街道办事处)。
二、授权性行政主体
本身都是非政府组织,经过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注意:被授权的组织是行政主体,但被委托的组织不是行政主体。
【考点三】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