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具体名单见《泸县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总成绩表》(表一附后)
二、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募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泸县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表二附后)。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带齐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报名信息表、一寸照片一张、黑色铅字笔于2016年7月23日(本周六)上午7:30前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底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好且晚间正常进食后不能再次进食,否则可能影响体检结果。
2、体检当天早上暂不用早餐。
3、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怀孕考生按规定参加孕检,确诊怀孕则暂缓体检。
5、建议外地及距离泸县远的考生提前一天到达泸县,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原标题: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泸县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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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