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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公告时间提升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2-27

3.调剂:生源不足的,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前提下,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2的面试最低比例、因岗位紧缺确需开考的,需报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考。

4.面试须提交的材料: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一式三份并盖章,一份供学校(单位)备案,两份供面试复核使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择业期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面试前应该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面试资格,相关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面试方式和成绩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拟定招募名单(7月下旬)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从到低分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确认放弃考核资格,可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并将拟招募人选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七)公示、确定招募人选(8月上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拟招募人选在广西“三支一扶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通知学校及本人。

(八)派遣与签订服务协议(8月中下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举办岗前培训。培训前对录取人员相关信息材料(毕业生、学位证、身份证)进行验证,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组织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派遣到各县(市、区)服务单位。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好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并与“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其中支医类毕业生第一年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跟班培训锻炼,并指定专人负责传帮带,第二年安排到基层卫生院从事具体临床实践工作。

(九)其他事项。已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三个月内不得离岗,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各种因素出现“三支一扶”岗位空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考试人员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进行补录或调剂。

三、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国家补助每人每年2.5万元,自治区补助标准待研究确定后另行公布),享受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措施。

(二)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每年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会为在岗和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平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四、政策措施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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