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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考点之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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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双重涵义。

1.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我们党早就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权。1947年11月,毛泽东同志提出,我们党拒绝了国民党派遣他们的党员来当八路军干部的要求,坚持了共产党领导八路军的原则。与此同时,我们党也坚持了共产党领导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的原则。后来党中央又多次重申了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这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需要,是维护党、国家、人民利益的需要。

2.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的、无条件的、的和直接的

(1)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无条件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者摆脱党的领导。

(2)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地接受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凡是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法律问题时,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经党委审核批准,并在党委监督下贯彻执行。。那些具有性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工作部署以及一些重大案件的侦察处理,都要在党委实际领导下进行。

(3)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直接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自觉地接受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也应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工作的直接领导。凡是党委要直接过问、检查和督促的,公安机关要如实汇报,不得封锁消息,不得对党委保密。不准消极应付和抵制,更不准拒绝。

做到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下四条:

(1)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2)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

(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和保证作用;

(4)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绝不允许枪指挥党。”公安工作同样如此,就是决不容许公安机关有任何削弱、摆脱、抵制或忽视党的领导的现象。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强调指出:“加强党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领导是始终不渝坚持的一个原则。人民民主专政是一个整体功能,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为此,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的、无条件的、的和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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