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鼓励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为便于广大技术人员了解基层人员需求情况,现将全省2016年乡镇基层技术人员需求信息予以公告,相关信息详细情况请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网址:)。有意愿到基层服务的技术人员,可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97号)规定,及时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原标题:云南省2016年乡镇基层技术人员需求信息公告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