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安徽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和《安徽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宿松县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
二、 资格复审地点
宿松县人民路241号人力资源与社会局五楼人才中心
三、 资格复审要求
1、根据笔试总分,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名单。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共1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 2016年 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上均为原件)的,取消招募资格;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可用现有户口本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双面打印);
(2)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支教岗位的,还须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仍在办理的需提供办证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师范类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学有“师范”字样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所学为师范类的相关证明;
(3)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4)直系亲属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还须提供考生与其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名前(截至2016年5月21日)的结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提供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6)符合报考条件的退伍义务兵,还须提供批准退伍的退伍证明( 原件、复印件);
(7)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人员,还须提供报名前(截至2016年5月21日)经主管单位批准的辞职批复。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不得伪造、变更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募资格。如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手续的,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考生书面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档)办理。因委托他人代办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请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信工具联系畅通,随时关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
特此通知。
宿松县“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宿松县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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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