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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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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2004年全面取消了除烟草业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整体下降一个百分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全部免征农业税,并进一步清理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改革农业补贴方式

对农业、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以前对农业主要补在流通环节上、补在价格上,中间环节流失比较多,农民得到的少。自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出台之后,国家积极探索对农民补贴的方法,逐步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生产直接补贴机制,使农民收入实实在在的增加。国家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具体包括:完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倾斜,向产量高、商品量大的地区倾斜。

(三)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这是继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确定“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之后的又一政策亮点,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四)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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