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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农业农村法律之农民合作社法(2)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6-07-01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提供公共基础知识之农业农村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

二、农民合作社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设立程序

1.设立农民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2.设立人一致合作社章程;

3.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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