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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请示的含义、特点、结构

2016-04-25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之公文写作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具有以下特点:

1.使用范围广泛。为了维护政令一致,确保国家各级机关的管理工作步调统一并获取能,各机关对自己无权或无法决定与处理的问题,均应制发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防止各行其是,政出多门,从而影响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2.请示是属于要求领导机关予以回复的公文,具有强制回复的性质。请示要求批复,这是请示区别于报告的显著特点之一。

3.请示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无权或确实难以处理的问题与事项,不能超越职权请示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也不应请示自己经过努力能够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问题。

请示的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名称、内容和文种。

2.主送机关。

3.正文。写明制发请示的理由、请示事项,并在结尾处概括表明请示的具体要求,如要求批准、批复或者予以指示等。

4.发文机关名称与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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