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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批复的写作要求

2016-04-01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之公文写作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

1.在批复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首先,应认真研究来文的内容及其背景,审核其真实性、准确性与必要性;其次,应查阅有关的规定与指示,以便使批复的意见符合有关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三,如属已经处理过的问题,则应查阅前案处理的材料,以便对问题的处理具有连续性;第四,如请示的内容涉及有关机关(部门)的职权范围,在批复时应与有关机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避免相互矛盾与抵触。

2.批复的意见应明确、具体、可行。首先,要做到根据充分,观点明确,所提意见与方案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其次,文字表述应准确、简要,语气肯定,忌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易生歧解的词语。

批复的中心内容必须是围绕请示事项予以有针对性的答复,不应主题分散,离开请示事项发表宽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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