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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财产权、人身权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6-07-04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提供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类知识点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

这是依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为标准而作的划分。

人身权是以人身之要素为客体的权利。人身权所体现的利益与人的尊严和人际的血缘联系有关,故人身权与其主体不可分离。人身权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财产权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财产权与人身权不同,财产权可以予以经济评价,并可转让。以权利的效力和内容为标准,财产权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物权是支配物并具有排他性效力的财产权;债权是得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是以受保护的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权利;继承权是按遗嘱或法律的直接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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