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考试信息 > 报考指导 >

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录取原则

2016-06-22

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482381967

 

1.择优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尤其是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优先录取,具有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

2.生源地优先:受援地区的毕业生原则上优先派遣回受援地参加志愿服务,受援地生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或有特殊需求时,可根据其他条件择优录取其他地区生源。

3.第一志愿优先:为确保志愿申报平均合理,在确定最后人选时,首先考虑每位报名者的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满后,不再录取第二志愿。

4.对口,人尽其才:根据各受援单位的实际岗位需求,招录对口的志愿者,尽可能满足受援单位的工作需要。

5.按岗定人,适当调剂:根据受援地和受援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和大学生志愿者的报名意向,力争使每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到达岗位后都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必要时省项目办审批,可对个别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做适当调整。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