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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支一扶考试知识:耕地保护制度

20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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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是作为一名三支一扶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同时参加三支一扶考试所涉及到的内容,因此需要大家好好掌握,三支一扶考试网(http://szyf.offcn.com)为大家整理分享了一些知识,希望能给广大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三支一扶考试网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在三支一扶考试中,耕地保护制度是高频考点,更是知识点,今天三支一扶考试网就和大家梳理下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2014年广西单选第9题】土地资源中最宝贵的部分是(  )。

A.园地 B.耕地

C.林地 D.草地

【答案】B。解析:耕地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关键,更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重要。

耕地保护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1.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2013年江西单选第68题】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  )弃耕或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答案】B。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故本题答案选B。

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包括: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2013年浙江单选第14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B.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D.征收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答案】C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A项正确。第8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B项正确。第3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C项错误。第45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此处是特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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