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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省阎良区“三支一扶”省级助学金工作实施方案

2015-11-05

为做好阎良区“省级2015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确保考试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512号)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考核对象

网上审核并经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

二、考试考核实施步骤

(一)笔试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取消无人报考的农产品质量管理岗的招聘计划。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市人社局统一安排下,由阎良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时间:2015年10月24日(09:00-10:30);

2、地点:阎良区西飞二中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于10月24日上午8:30持学生证、现场资格确认书、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学生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相应增加面试人数)。对于选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设置最低面试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线60分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1、对象:进入面试人员;

2、时间、地点:以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通知为准;

3、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形式;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每个岗位按照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准)。

(三)公示

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省市振兴办审定。

三、签约与录取

拟选聘人员经省市振兴办审定同意后,由区人社局根据省市安排与选聘人员签订《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和《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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