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教育厅、财政厅、水利厅、农牧渔业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九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2号)和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7月8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不按规定时间要求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又不报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到盟市资格审查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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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5年7月2日
秘器——干货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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