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1250名高校毕业生 13日起报名
5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发布公告,正式启动2015年度“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据悉,今年,全省将招募选派12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26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233名医疗卫生等相关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支医和基层计生服务;109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98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服务;35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12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62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部门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2013届、201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5月13日-22日,报名学生可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三支一扶”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59.175.218.198:)。
6月上旬,统一举办“双选会”,确定拟招募对象。
7月,省“三支一扶”办组织岗前集中培训与体检;并发放《选派通知书》。
7月底,公示招募名单,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
8月上旬,招募对象凭省“三支一扶”办发放的《选派通知书》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
链接: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与期满政策
服务期间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并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从报到的当月开始按月发放。
服务期满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在基层就业,支持自主创业,扶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可拿出一定岗位人社部门考核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比例应不低于4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定向招聘和加分措施不同时实行。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5湖北省年度计划招募选派125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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