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我省2015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5全省共计划招募选派12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二年(因我省今年继续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故不选派支教生)。
(一)招募选派26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
(二)招募选派233名医疗卫生等相关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支医和基层计生服务;
(三)招募选派109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
(四)招募选派98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服务;
(五)招募选派35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
(六)招募选派12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
(七) 招募选派62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部门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2013届、201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2015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湖北省2015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需要咨询“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学历等资格条件时,可直接与相关市、州 “三支一扶”办或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三支一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