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州、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市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本县、市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一式4份,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以上表格共需照片6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考人员的资格由县(市)教育部门在任教学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州教育局将报名信息汇总报州考务办。
(四)资格初审和信息采集
州、县(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退1份盖章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各县、市考生在所在县(市)报名现场采集信息,州直生源考生凭盖章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报名材料于5月28至6月2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进行数码照相并采集信息。
(五)报名的其他事项
(1)各县(市)考生只限报生源县市的招考岗位,州直生源考生自愿选择报考某一县(市)的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必须是2015年5月28日前落户和领取的)。因结婚户籍落入我州的州外生源毕业生,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州。
(2)报名时需填写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基础知识测试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3)《准考证》经州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各县市人社局统一领取后发给考生,州直生源考生由本人在州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领取。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不考基础知识测试)。
2.基础知识测试
(1)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2)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教师岗位分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
(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4)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等。
(5)基层旅游事业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二)考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上午 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下午 14:30—17:00 基础知识测试。
(三)考试地点
全州统一在合作设置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