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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全县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积极性,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就业,拓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4年引导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我县2014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榆中生源,参加了2014年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考试的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9月25日至27日到榆中县人才交流中心(统办楼三楼)报名。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
三、招聘人员。按照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用人企业双向对接的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优先推荐和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下达的指标)时,可结合参加今年各类基层项目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择优推荐。
四、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服务人员确定后,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并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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