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4 号)要求, 2015年我区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工作。三支一扶考试网(http://szyf.offcn.com)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宁夏三支一扶考试相关信息,现更新了:2015年宁夏三支一扶考试备考专题汇总(2200)。
(一)报名
1、采用网络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8:00-7月3日18:00,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内调剂。报名时,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对提供联络方式不准确或无效引发的误考、资格复审未等现象,应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地级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结果确认。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必须于考试前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残疾证;贫困家庭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由县、区就业局提供),以便给予加分照顾(笔试成绩加10分),考试之后提供者,不予加分。
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10日-7月1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题目、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下达各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名额,在符合服务资格的人员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划定分数段适当照顾(笔试成绩加10分)。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地级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分配名额,从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并于8月1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须在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于8月15日前将本市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宁夏人力资源社会网向社会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各地级市下达毕业生录用批复。
(四)岗前培训
8月中旬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局会同业务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培训时间由各市、县(区)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8月下旬,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自治区“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毕业生正式到岗服务。
三支一扶考试网2015年宁夏三支一扶考试备考专题汇总(2200)2015宁夏三支一扶笔试辅导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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