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根据《山西省2014年度“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参加我市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的142名高校毕业生已经确定,现就做好报到上岗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到上岗
我市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定于9月1日-3日报到上岗,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协调用人单位,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尽力在食宿等方面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
《报到通知书》经服务单位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盖章后,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 签订协议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尽快安排用人单位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订协议书。协议书采用全市统一格式的《太原市“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见附件2),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
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一份,另一份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
三、 填写招募登记表
《招募登记表》(见附件3)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填写,经服务单位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盖章后,于9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招募登记表一式三份,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各一份,另一份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
四、 档案管理
根据《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必须由服务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两年服务期内,实行免费人事代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尽快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在10月底前将办理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五、 信息维护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和服务信息的收集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szyf. )中对其“在岗状态”和相关信息进行维护。
六、 日常管理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到上岗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服务期间各种方式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各类企业招收录用的,用人单位要与其中止服务协议,并及时逐级上报。对不报或者瞒报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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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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