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14年“三支一扶”招募入围人员名单已在合肥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结束,根据《合肥市2014年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和考试成绩,现对资格复审人员(见附表)就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14年7月份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待发的,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函或就业推荐表。在进入考核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8:00-11:00;
地点: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政府六楼601室)。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的):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人员当场发放体检通知书,考生凭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二、体检
1、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7:30前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议室集中,逾期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200元(暂由考生自理,待体检结束后报市人社局报销后统一退还考生本人)。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于体检当天或之前到县人社局开具调档函);
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要到县人才中心确认。
2、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
3、现(原)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有无参加法轮功、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
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支教岗位需要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支教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在个人档案中应予以确认)。
上述材料须在7月20日前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也可在体检当日或之前提交上述相关材料。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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