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26号)文件的要求,现按考生报名和考试的结果,按岗位招募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招募岗位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一并入闱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的201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支教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除外)。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为保证招募工作能按时完成,请各位入闱考生先行登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下载填写《》(一式四份),在电脑上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后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并按要求加盖学校就业处或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的公章,体检合格后及时交市“三支一扶”办。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8—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资格审查地点: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 综合大楼3楼315室)
联系电话:
附件:
抚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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