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26号)文件的要求,现根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的结果,按报考岗位招募计划与考生以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笔试入闱考生,招募岗位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一并入闱。
附件1:
请以上入闱人员由本人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调档函请提前到现场审查点开具调档介绍信)
2、支教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定向招募岗位(限定户籍的)的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户籍证明;报考修水县护理学类的还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
3、自行下载附件2《》(一式四份,正反打印),填好相关内容,2014年应届生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历届生由“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
本人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取消招募资格。
审查时间安排:
瑞昌市、永修县、德安县、九江县、共青城市:2014年7月15日
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星子县:2014年7月16日
庐山区、开发区、修水县、武宁县:2014年7月17日
上午8:30到11:30;下午3:00至5:30
审查地点: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浔阳东路89号,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楼)
联系电话:
附件2: (一式四份,正反打印)
九江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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