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七月派”主要作家与代表作品
2014年三支一扶考试录取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综合分析2014年以来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试卷我们发现在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常识性问题,很多考生对此一筹莫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备战2015年三支一扶考试,三支一扶考试网(http://szyf.offcn.com) 为计划参加2015年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们总结了有关行政方面的知识,希望能给广大考生朋友带来一定帮助。
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构为了公共的利益和目的,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对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自身内部事务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一)公共行政的主体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所谓公共行政主体,是指执掌公共行政权力、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主要分为:(1)职权性公共行政主体。一般为政府部门,有着结构严密、分级有序、分工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着十分广泛的社会事务;(2)授权性的公共行政主体。授权性行政组织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具有公共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主体。
(二)公共行政的客体
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自身内部事务。
(三)公共行政的基础
公共行政是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的。
(四)公共行政的目的
满足公共需要,促进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所谓的公共利益是为社会成员共享的资源与条件。公共利益的实现主要表现为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
(五)公共行政的功能
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排他性是指一部分人对于某一产品的消费能阻止其他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竞争性是指一部分人对于某一产品的消费能减少其他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公共产品的涵义非常广泛,既可指有形的物品,如: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道路交通,也可指无形的产品和服务,如:社会治安、社会、教育、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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