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参加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们总结了《2014年三支一扶考试行政篇-行政监督检查》,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中公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预祝广大考生能在三支一扶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行政监督检查的概念
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
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
①行政监督检査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②行为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决定、命令的情况。
④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⑤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三、行政监督检査的分类
(1)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一般监督和特别监督。
(2)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检查。以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鲁和事后监督。
(3)以其主体和任务为标准,分为专门行政监督和业务行政监督。
(4)以行政监督检查与监督主体的职权关系为标准,分为依职权的监督和依授权的监督。
四、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
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检査方法有:
(1)检査;(2)审査;(3)调查;(4)检验;(5)勘验;(6)鉴定。
推荐阅读:
更多信息请参阅 :三支一扶考试报名入口 三支一扶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