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按集中设点、统一组织、公开选拔的方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集中组织面试。区县组成面试组到面试点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方案(包括面试的原则、形式、内容、程序、试题及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的组成以及监督办法等)由区县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施。
2.面试分岗位组织。面试人员按教育、农技、医疗卫生等岗位分组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较多的区县,可组成2—3个面试组到面试点开展面试工作。
3.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应当场评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由区县按照定向培养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定向培养大学生人选。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区县确定定向培养大学生人选后,将人选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定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大学生人选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到定向培养大学生所在高校,与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大学生共同签订《重庆市艰苦边远乡镇紧缺大学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递补。因定向培养大学生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可在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定向培养大学生的确定。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定向培养学校、定向培养大学生各持1份《重庆市艰苦边远乡镇紧缺大学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同时送市人力社保局1份。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确定为2012年重庆市艰苦边远乡镇定向培养大学生。
四、经费资助
定向培养大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经费(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也可纳入本“计划”,在享受国家每人每年1500元资助的基础上,市里再给予4500元资助)。资助经费由市级“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列支,由市人力社保局分学期划拨到相关高校,由高校发放到学生个人。
五、就业
定向培养大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由签订协议的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将大学生安排到乡镇定向单位工作,纳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政策。定向培养大学生在定向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