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16号)精神,我市3个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拟从我市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范围
绵阳市2012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已满1年的绵阳市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积极,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或;
(二)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招聘单位、名额、具体招聘范围及条件见《绵阳市乡镇事业单位2012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报考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当前所服务的县市区提供的报考岗位,不得跨县市区报考,其中服务期满1年的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本人当前所服务的单位。每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