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复印件;
2、 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报《龙岩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统一按A4纸格式单面打印)和《市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考核基本分和加分申报表》各1份(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为:),“大学期间奖励和处分情况”须如实填报,符合考核加分的奖励项目须填写清楚。
4、按《2012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见附件3),报名人员考核基本分评定的相关证书、材料(如中共党员、加分项目以外的表彰、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各类正式竞赛获奖等)以及申报加分评定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家庭经济困难的加分,统一按现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家庭或现为农村特困家庭认定,报考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报考人员系农村特困家庭的,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招募办法
(一)本次招募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核内容为:(1)考核报名毕业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要求及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本、专科(高职)生和非在职研究生;(2)考核报名毕业生在《登记表》中的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所填内容是否属实;(3)考核报名毕业生在校基本表现情况和奖惩情况,并参照《2012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考核并评分,满分为2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招募程序
1、考核、评分
(1)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考核,考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2)对经考核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并评定为及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对照所填报的《市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考核基本分和加分申报表》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参照《2012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的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分和加分的评定。
(3)在校期间有受过处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证书、材料而造成相应项目无法确认的,该项目不予认定评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考核评定的基本分和加分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招募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时,参加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原件。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
3、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面试、考核得分相加的总成绩(满分为120分)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面试成绩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对象由古蛟新区党政办组织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