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并请示省人社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报名的有关事项
1、“湖南生源”的核实。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高考时的家庭户口(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结合起来核实生源情况。
2、“应届毕业生”的核实。凡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的两年就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因学校原因2012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由学校提供相关书面证明,但最迟在7月30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查核,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被招募派遣的资格)。
3、“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核实。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毕业生,电大、职大、函大、成大、网大、自考等毕业生不属于招募范围。
4、“扶贫”招募对象,其所学不受限制。
5、“支教”招募对象,所学必须是师范类。已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乙以上水平等级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必须写出书面承诺书,保证在7月30日前取得以上“两证”,否则,取消被招募派遣的资格。
6、报名时,个人应提交相片1张(贴报名表),填写报名表、计划登记表各一份(要求应填写的内容,学校应签署的意见和盖章,都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7、报名登记电话必须是能够找到报名者本人的电话(手机),确保通话畅通和及时联系。
8、符合条件者,即可到各区、县(市)人社局报名,也可直接到市人社局报名,还可以电子邮箱报名。网上报名者需在6月15日下午6:00前将有关材料送市人社局审核。
9、报名及招募的全过程不收任何费用。
10、报名资格由各县(市)区负责初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复核确认。
二、关于考试的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如有变化,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