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的公告
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市继续组织实施民生实事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畜牧兽医、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继续实施选拔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服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分配
省上在各项目报名工作结束后,向我市分解下达面向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选拔指标。市上根据各县区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畜牧兽医、文化、旅游、社保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在考试前将指标分解各县区。
二、项目选择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中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所有报考人员为定西籍生源,根据报考条件可选择报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中的一个岗位,其中,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必须是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进村社区”岗位的,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县区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县区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考人员须为定西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3.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4.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