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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市2012年招募10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2012-05-1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39号)精神,我市2012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的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招募对象主要为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从事支教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为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从事支医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为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从事支农、扶贫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不限。

(二)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二、计划分配和招募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计划指标分配:墉桥区35名,萧县25名,砀山县10名,灵璧县20名,泗县15名。合计105名。

(二)招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题目制卷、阅卷,县、区人社局受市人社局委托组织报名,市人社局组织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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