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笔试。6月6日至10日,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6月11日至14日打印准考证。6月16日在所报考单位的市(地)考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水平,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总体成绩水平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各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对空余或需要重新调整的服务岗位,在不已下达岗位数量并征得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同意前提下,本着“先本乡镇、后本县区、最后本市(地)范围内”的要求,按相近从到低分择优进行调剂,同等条件下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考虑。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调剂和录用。
2012年黑龙江省招聘“三支一扶”笔试网络课程 | ||||||||
班次 | 课程 | 课时 | 师资 | 价格 | ||||
深度解析班 | 职业能力测试 | 32 | 李国斌、赵金川、谷宗涛 | 580元 购买 | 试听 | 980元 购买 | ||
公共基础知识 | 48 | 780元 购买 | 试听 |
(四)体检公示。6月26日前,公示预录取人员名单,并于7月4日前由市(地)“三支一扶”办组织预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7月20日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培训报到。7月30至8月3日,新招募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岗前培训,领取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制发的《黑龙江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8月6日至10日,持该《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政策待遇和管理服务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费补贴标准、相关保险政策和所需资金来源,按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教〔2009〕9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参加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仍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06〕3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有关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研究生,可在初试总分中增加10分;省内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食宿条件,承担日常管理服务并进行日常考核,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年度考核(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要进行专门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
(四)各县(市、区)择拔1-2名条件适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对已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做好转正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由各乡镇党委及时纳入党员发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