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市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限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体检、考核参照此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2年毕业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根据招募计划,依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由用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主要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网上公示(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连同招募毕业生拟定岗位情况上报市“三支一扶”办,经省“三支一扶”办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岗前培训
对已签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由市和用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