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进区招聘“大学生村医”简章
根据《武进区“大学生村医”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发〔2010〕15号)精神,经研究,区人社局、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卫生类院校毕业,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含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社区医学)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好,年龄适宜、品学兼优,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本人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所在招聘镇(街道)或邻近镇(街道);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及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武进区委党校)。
3、报名注意事项 :
(1)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1年武进区“大学生村医”报名表》(一式两份),区人社局和卫生局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村委出具的居住证明;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③考试报名费98元。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4)报名人员于2011年9月13日到区卫生局(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467房间)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综合知识答辩,面试成绩60分及格。面试时间:2011年9月15日;面试地点: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武进区委党校)。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人数 1:1的比例推荐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所在镇卫生院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实行递补。
三、 聘用及待遇
1、考核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卫生局调配到相关镇(街道)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大学生村医”聘用审核表》(一式四份),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单位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代理,享受村医生待遇。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区级医疗机构轮训10个月,在当地卫生院培训2个月。试用期满后,如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连续两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基本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限满后原则上可继续聘用,并与使用单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4、聘用人员由区、镇(街道)、村、当地镇卫生院给予基层工作补助。试用期内,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试用期满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人每年补助4万元;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基本服务期满后,如继续留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保证工作五年以上的,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五、本简章由区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卫 生 局
2011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