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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2011年补充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2011-08-27

根据《2011年湖北省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精神,我州于2011年7月8日在武汉对高校毕业生到我州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进行了签约。近日,省人社厅又分配我州48个“三支一扶”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岗位名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本次招募岗位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岗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岗位设置在乡镇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平台),具体从事乡镇一级就业服务、社会等方面工作。其选拔招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待遇落实、期满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按照《关于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要求及同类项目有关程序和标准执行。

二、招募计划

恩施州本次共招募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人员48名,其中恩施市17名、利川市15名、建始县7名、宣恩县1名、咸丰县5名、来凤县2名、鹤峰县1名。

三、选招对象和条件

(一)省内2010届、201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与本省生源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特别的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相应放宽1--2周岁。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知识;

(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身心健康,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调整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要求

乡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岗位需求重点以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为主,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等相关可报名。

五、选招工作原则

选招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招、择优录用,合理安排、待遇的原则。

六、工作安排和选招程序

2011年恩施州补充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人员,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市人社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意向签约、考核测试、体检、人员派遣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双向选择、意向签约

报名人员应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4张,并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名,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并现场签订意向服务协议。

时间:2011年8月29日

地点: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考核测试、体检

高校毕业生持服务协议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招资格。

(三)人员到岗、备案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集中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8月30日上报州“三支一扶”办审批,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考核测试和体检的人员,按照县“三支一扶”办通知要求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到。

 

附件:

 

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doc
 (43.00 KB)

 

 

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xls
 (11.00 KB)

 各县市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恩施市人社局 联系人:高  鹏  电话:

利川市人社局 联系人:汪  华  电话:

建始县人社局 联系人:龙克武  电话:

宣恩县人社局 联系人:胡昌高  电话:

咸丰县人社局 联系人:莫代雄  电话:

来凤县人社局 联系人:罗春艳  电话:

鹤峰县人社局 联系人:向建玉  电话:

恩施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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