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组发[2008]1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的有关精神,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2011年在静海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村官)和“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在静海县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35人、“三支一扶”大学生11人(“支农”7人、“支教”4人)。按照2010年12月17日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按80%的比例招聘“村官”和 “三支一扶”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本次招聘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 28人,从“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9人,合计招聘37人,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和乡镇中小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1、2009年选聘至2011年在静海县大学生“村官”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2009年招募至2011年在静海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组织实施,其中部分具体环节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操作落实,县纪委、监察局予以全程监督。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招聘计划等相关信息全市统一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和北方人才网上发布。发布日期为2011年 7月8日。网址为:
天津人事信息网:
北方人才网: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缴纳考务费和下载准考证均在北方人才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2011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7:00。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7:00。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对“村官”和“三支一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试题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11年7月30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综合知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分别对“村官”和“三支一扶”报考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报名表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统一命制,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村官”和“三支一扶”报考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分别组织实施(或委托其他机构承办)。
面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对“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增加录用名额。
(六)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组成考察组,分别对“村官”、“三支一扶”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
服务期间现实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逐人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七)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
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照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县纪委、监察局予以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 共 静 海 县 委 组 织 部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0一一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