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把关。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 8月16 日-8 月20 日。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 8月 22 日- 8月 25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募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经上报自治区审核决定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由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进行组织,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招募。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1年9月3日-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