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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高陵县招聘振兴计划工作人员简章

2011-06-24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局《关于做好2011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1〕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岗位需求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基层教育、卫生(计生)、农业等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及:

本次共招聘32人。具体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3、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岗位知识和业务能力。4、身体健康。5、报考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6、大专学历限本地生源。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本次招聘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验证、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4日—6月28日。

2、报名网址:陕西人事考试网()。

3、资格验证:应聘者应于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9时——下午17时)在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高陵县第三中学向东约1000米)进行现 场资格验证。现场验证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报考教师岗位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同底版彩照3张。应聘人员所持 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4、考试考核: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招聘的考试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及时登陆高陵县人力资源信息网()查询。

5、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6、体检: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登陆高陵县人力资源信息网()查询。体检标准要严格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办理聘用手续: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高陵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岗 位。

五、注意事项

1、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考试(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所有时间安排在高陵县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高陵县振兴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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