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考点考场只在蚌埠市区设置,各县不设考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四、准考证和的领取
考生凭报名费收据、费收据、身份证于6月10日领取准考证和。报考三县招募计划的考生到相应县人力资源社会局领取,报考市辖区招募计划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社会局(胜利中路35号)四楼市场科领取。
五、笔试入围对象的确定、体检和考核
(一)笔试入围对象的确定
报考市辖三县招募计划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计划指标数,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笔试入围对象,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报考市辖区招募计划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志愿,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三)考核
8月中旬,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对体检合格拟录用到“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统一审批后方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