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10]39号),2010年我市计划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2名。现就我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报名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各自招募计划和招募条件于6月30日组织报名。招募对象为岳阳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09、2010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免冠一寸照三张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报名,其中户口在楼区(含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管理区)的,可以申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南湖风景管理区的招募岗位。
二、招募考试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报名后,于7月2日前将报名情况上报市“三支一扶”办,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招募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时事政治,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为7月10。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募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为7月24日。
7月30日前依据县(市、区)招募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并公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三、体检培训
公示结束后,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三支一扶”有关政策规定、专门业务和基层工作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环境,进入工作状态。
四、派遣到岗
8月30前,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
五、有关政策
(一)补贴标准。从2010年 起,“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其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统一由各县(市、 区)“三支一扶”办按月足额发放到个人手中。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
(二)社会保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统一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纳。购买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所需经费,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80元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人事局“三支一扶”办负责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人事局“三支一扶”办在个人补贴中代扣。
(三)就业安置。对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对口、就近就岗的原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予以安置,所涉及到的编制问题由县(市、区)编办负责统筹协调解决。
附件: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市 编 办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卫生局 市扶贫办
共青团市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